根據發(fā)改委新近出臺的電價調整方案,自11月20日起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8分錢。這是近一段時間以來繼水價、油價上漲之后,又一資源產品價格上調。在當前市場通脹預期十分強烈的當口,任何一項涉及國計民生重大公共產品的價格調整無疑都會觸動人們敏感的神經。對此,有關部門給出的解釋是,此次電價上調主要是為了理順電價關系,促進節(jié)能減排,進一步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
不管是電價,還是水價、油價、氣價,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建立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價格機制。雖然近年來,我國在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以及電價市場化改革方面步伐大大加快,但從目前反映出來的情況看,電價離改革的終極目標還有不小的距離。
電價低導致價格信號失真
“當前電價方面存在的矛盾較多:電網公司大幅虧損,發(fā)電企業(yè)苦樂不均,居民電價嚴重偏低?!卑l(fā)改委有關負責人在談到此次電價調整方案出臺的背景時說。
實際上,去年8月20日國家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但出于緩解通脹壓力以及金融危機沖擊的考慮,電網企業(yè)銷售電價沒有同步調整,導致購電成本劇增。今年1-8月,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公司虧損161億元,同比減少利潤238億元。而發(fā)電企業(yè)苦樂不均現象,主要由于近年來各地區(qū)燃煤機組造價、煤價、煤耗變化較大導致各地燃煤電廠經營情況出現巨大差異。如東部沿海地區(qū)發(fā)電企業(yè)盈利能力較強,而中西部有些地區(qū)的發(fā)電企業(yè)普遍虧損。為充分發(fā)揮價格信號對投資的引導作用,有必要對標桿電價進行調整。
“另外從節(jié)能減排角度看,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fā)電事業(yè)發(fā)展迅猛,需適當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此外,2007、2008年共有2億多千瓦的燃煤機組加裝脫硫設施,為減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出了重要貢獻,但也導致脫硫加價資金需求越來越大,需要通過提高電價進行疏導?!痹撠撠熑搜a充說。
改革不等于提價
隨著近年來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逐步推進,水、電、油、氣等價格的調整正在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并每每引發(fā)市場的巨大爭議。目前,來自各方面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是在經濟剛剛企穩(wěn)、通脹預期增強的情況下,資源產品價格調整是否會給經濟帶來負面影響?二是資源產品價格市場化改革是否必然意味著價格的上漲?
對于前一個問題,有關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價格上調應當說時機還是不錯的。一方面各項宏觀經濟指標都顯示我國經濟向好趨勢已經得到鞏固,年內“保8”已不是問題;另一方面,物價水平還處在低位,CPI、PPI指數依然負增長,因此,提價尚不足以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就電價而言,此次銷售電價上漲實際上是去年火電企業(yè)上網電價先行調整的跟進,主要用來彌補電網企業(yè)的虧損,因此“這2分多錢的提價是遲早的事”。
而對于“改革等于提價”的說法,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則明確予以否認。他說,此次電價調整雖然從總體上講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8分錢,但對各地區(qū)、各行業(yè)用電價格水平的調整有一定差異。比如上網電價就有升有降,陜西等10個省市上調0.2-1.5分,浙江等7個省市下調0.3-0.9分。另外,在調整電價的同時,對銷售電價結構也做了進一步優(yōu)化和完善,其原則是“突出重點、促進環(huán)保、推進改革、關注民生”。
據了解,此次居民用電價格沒做調整,主要是考慮居民承受能力。但發(fā)改委方面已表示,我國將借鑒國外經驗,推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遞增電價,將用電量分為若干個檔次,對基本用電需求部分實行較低的電價,對超過基本需求的電量實行較高的電價?!斑@樣,既能合理反映供電成本,又能兼顧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該人士表示,目前這一方案正在研究,成熟后將在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報批后實施。
加快推進改革
有關專家指出,長期以來,包括電價在內的我國資源性產品價格嚴重偏低,是造成加工業(yè)經營粗放、浪費嚴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的矛盾長期得不到解決,也與資源產品價格偏低密不可分。因此,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使其充分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供求關系和環(huán)境成本,是加快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與結構調整,進而實現經濟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必然途徑。
盡管近年來,我國電價市場化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但與“發(fā)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的電價改革最終目標仍有距離,電價市場化進程的推進有賴于改革的加快和深入。
據了解,有關部門已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目前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見。
隨著改革力度的不斷加大,我國電價市場化進程將會加速推進。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