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3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專案組統(tǒng)籌推動下,截至2023年12月,長江經濟帶11省(市)檢察機關已實地調查走訪5543座港口碼頭、683艘躉船,摸排線索632件,立案辦理575件。通過辦案,推動新建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479個,改造1495艘船舶防污染設施,多部門協(xié)同、全流域聯動治理體系已初步形成。
長江船舶污染治理專案督辦現場。(最高檢供圖)
長江流域港口眾多,因船舶流動、監(jiān)管分散、責任不清,船舶污染治理難。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2022年5月,最高檢對長江船舶污染問題以公益訴訟立案,采取最高檢負責主案、沿江11省(市)檢察機關同步辦理關聯案件的“1+N”辦案模式,分層監(jiān)督、整體推進。
為加快推進長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訴訟專案辦理,最高檢專案組曾于2023年1月29日至2月5日赴長江沿線6省(市)開展現場辦案和重點案件線索實地督辦工作,圍繞船舶污染物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和專用碼頭規(guī)劃建設運行等問題,通過查看現場、座談走訪等方式現場辦案,以點帶面推進解決船舶污染治理深層次問題。
最高檢副檢察長、專案組組長張雪樵表示,下一步最高檢將積極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在通航干支流所有碼頭基本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的基礎上,推動健全接收轉運處置閉環(huán)監(jiān)管流程,優(yōu)化收費項目和價格,規(guī)范船舶建造修理拆解,促進實現源頭控制、綜合防治和系統(tǒng)治理。
責任編輯: 李穎